上海市康复医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方案
(2023版)
根据《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沪卫计委科教〔2013〕3号)的有关规定及《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工作计划》的要求,特制定上海市康复医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方案,作为本市康复医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的依据,确保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质量,达到专科培训预期目标。
康复医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将根据专科培训目标,突出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充分体现应考者的专科核心能力。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专业理论考核’于第二学年下学期进行,‘第二阶段临床操作技能考核’于第三学年上学期进行,‘终期综合能力考核’分两站(笔试、面试)于第三学年下学期进行。
第一阶段专业理论考核
专业理论考核 总分120分
考核方式: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核题型:A1、A2、A3、A4、B型题、X型题和仿真题等。
公共课程理论考试:(20分)
专科基础理论和临床专业知识:(100分)
1、10%专科基础理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新进展等)
2、10%特殊影像学判读
3、30%常见病规范化诊疗
4、30%疑难病例分析
5、20%危重病人抢救
第二阶段临床操作技能考核
临床操作技能(100分)
康复医学科相关操作技能:
①肉毒毒素注射、肌电图检查二选一,提供录像,考试现场考官再进行相关的提问。要求:①肉毒毒素注射(任选1项):头颈、四肢、膀胱、疼痛处理,鼓励用电刺激或超声波引导针,进行引导者可酌情加分(1-10分)。②肌电图(任选1项):任一肌肉的针极肌电图、正中神经运动及感觉传导检查、尺神经运动及感觉传导检查。能用多种方法测量,或能正确处理异常波形者可酌情加分(1-10分);
②颈椎MRI、腰椎MRI、X线骨折片、头MRI选择其一,现场读片;
考核形式:抽签获得题目,由院内外考官小组进行考核,考核专家面试。至少同时有二名专家监考打分,取平均值。总分100分,根据考核评分表当场打分。
终期综合能力考核
一、终期综合能力考核笔试(总分120分)
考核方式:集中统一书面考核,考试时间90分钟。
1、病历修改(50分)
考生修改一份住院医师书写的康复医学科大病史(各关键环节有错误存在,每份病史设置明显错误10处),并附明确的评判标准。
2、会诊记录书写(50分)
考生根据其他科室写的会诊单,并根据会诊单上的题干写出会诊意见,具体评分要点如下:
(1)核查患者的基本信息、了解会诊的主要目的;
(2)重点复习并补充追问病史及专科体检、康复评定要点;
(3)简明提出本专科的初步诊断(如临床诊断、功能诊断);
(4)制定康复目标:根据患者病情、功能障碍的特点,并结合患者的诉求,考虑个人及环境因素等影响,提出康复目标;
(5)制定康复计划:应包括:①若有影响康复计划的其他不明确疾病,可重点提出进一步检查的项目及其临床意义;②围绕康复评定结果及康复目标制定康复治疗方案;③注意事项;④健康宣教;
(6)综合评价:会诊的总体思路、会诊单结构的完整性、后续随访等。
3、英译中(20分)
以临床专科内容为主、3000个字符。
二、终期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此项包含疑难重障患者的处理、医患沟通能力和科研教学能力考核
考核方式:个别面试,考核时间共50分钟。由3位考官参加面试和打分。
1、疑难重障患者病例分析、危重情况处理、医患沟通能力(共80分)
(1)疑难重障患者病例分析、危重情况处理(60分):考生根据提供的一份疑难重障患者病例的题干作临床病例分析。主要涉及的疑难重障包括①神经康复:脑卒中、颅脑损伤等伴多重功能障碍或严重并发症;②骨科康复:多发性骨折、多部位运动损伤及脊髓损伤等伴发多重功能障碍或严重并发症;③心肺康复:如冠心病、心脏术后及COPD等伴发多重功能障碍或严重并发症。要求分析的内容包括补充追问病史、体检、康复评定及辅助检查,诊断,鉴别诊断,病情严重度分级,和临床处理、康复策略及治疗原则等。
危重情况处理:根据考官设置,在康复诊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重情景,如误咽窒息、癫痫发作、晕厥(体位性低血压、颈性、低血糖等)、肺栓塞、过敏性休克等,提出诊治处理意见。
以上总时间30分钟。
(2)医患沟通能力(20分):由考官模拟患者家属,考核考生的医患沟通能力,时间10分钟,评分要点如下:
1)礼仪:仪态、着装、文明用语、谈话思路及自信度;
2)告知本人身份及确认对方身份;
3)倾听并结合患者家属的康复诉求,向患者家属告知目前的病情、已采取的治疗及将进一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其意义、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最严重的后果,与近期、中期及远期康复预后;
4)家属提问及疑虑的解答(疏导能力);
5)请患者家属审阅相关告知书及签名。
2、科研及教学能力(20分)
根据细则要求,由考生提交1篇专培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的临床性论著或在SCI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本考核着重立足培训对象在临床科研能力方面的提升,决非以SCI论文等为判断临床科研能力的依据。考生根据自己发表的一篇文章用PPT汇报,作为临床教学能力考核,并回答考官的有关提问,时间1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教学能力评分要点如下:
(1)课件制作(6分)
1)临床科研设计合理,内容简明扼要,概念准确充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深度和广度恰当。(3分)
2)演示制作规范,富有创意、美观,有效运用图像、声像多种手段,做到图、文、声等并茂且达意。(3分)
(2)教学演示(6分)
1)表达能力:普通话讲课,语言生动,语音语速适当。(2分)
2)善于适度运用表情、肢体语言,目的性强,层次分明,富有表现力、吸引力。(2分)
3)着装大方得体。(2分)
考核常规要求
一、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只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果。
2、每站均合格者视为结业综合考核合格。
3、各阶段考核当年不设补考,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年相应不合格项目的考试,终期考核需达到科研要求并完成第一、第二阶段考核并合格者方可参加。
二、报考程序
1、专科医师于完成培训当年可参加结业综合考核并提供规定的报考相关材料。
2、培训医院对专科医师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上报上海市医师协会复审。
三、出勤时间审核
1、三年培训计划的是36个月;四年培训计划的是48个月(神经外科);两年培训计划的是24个月(普儿科)。
2、计算培训时间是从培训开始时间至结业当年的8月31日。
3、培训期间累计请假时间超过6个月者,延长培训时间一年,取消当年报考结业综合考核的资格。
4、培训期间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6个月者(含6个月),可按时参加当年的结业综合考核,但必须补足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方可领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考提交材料
1、各培训医院提交《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按各专科结业考核方案要求,各培训医院提交参加结业考核人员的科研材料。
3、各培训医院备齐参加结业考核人员的轮转手册及相关材料以备核查。